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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员工主张加班费的,需要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吗?
22.员工能否对在职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23.公司知晓员工一直处于病休期间,能以旷工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
24.保安不让员工进入公司上班,可以认定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25.公司未事先取得员工同意而将其月工资扣减为0元,员工据此可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吗?
26.签了《入职登记表》,可以认定为公司与员工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吗?
正文
21.员工主张加班费的,需要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吗?
【裁判观点】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员工除单方陈述外,既无证据显示其存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平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情形,亦无证据显示其在职期间曾就加班费问题向公司提出过主张或异议,也未能提交公司曾支付过加班费的证据以印证存在加班惯例,故应由员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19431号】
22.员工能否对在职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裁判观点】
员工的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且已经过执行程序,仍无法清偿。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员工对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受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申757号】
23.公司知晓员工一直处于病休期间,能以旷工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
【裁判观点】
员工处于病休期间,公司提交的撤销病假申请显示员工曾通过系统申请过病假。在员工一直陆续去医院就诊并开具了病假证明的情况下,员工主张其一直有向公司提交病假证明申请病假,具有高度盖然性。故,公司在明知员工工伤且一直有医院出具病假证明的情况下,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员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予以支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16147号】
24.保安不让员工进入公司上班,可以认定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裁判观点】
视频显示员工被保安拦住不让进入公司上班。公司主张员工是以个人原因离职,保安拦住不让进公司上班是因为其已经不是公司员工。但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员工是以个人原因离职,故可以认定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26845号】
25.公司未事先取得员工同意而将其月工资扣减为0元,员工据此可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吗?
【裁判观点】
公司未事先取得员工同意,即以向员工多发销售提成款为由将员工月工资扣减为0元,违反了《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不符合我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员工据此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主张经济补偿,应予支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4656号】
26.签了《入职登记表》,可以认定为公司与员工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吗?
【裁判观点】
公司一审主张不予支付的原因在于员工不配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审则主张《入职登记表》视为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关于不予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理由在一、二审并不一致,且《入职登记表》未具备劳动合同的法定要素,无法认定双方之间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故公司应向员工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25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