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和同事们开了个玩笑,怎么就说我是性骚扰,还因此炒我鱿鱼。”
胡秀贤(化名)原是一家国际贸易公司的销售总监,在一次与同事共进午餐时,他的一番不恰当的言行,让同桌的女同事感到不适。而最终一份匿名举报,让胡秀贤背上了违反公司反性骚扰政策的恶名,并导致其最终被公司炒了鱿鱼。
感到委屈的胡秀贤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留才奖金、年度奖金等合计50余万元。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员工:我是一个坦率的人
已过不惑之年的胡秀贤事业较为成功,2018年他与一家国际贸易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担任销售总监,每月工资56,600元,双方签订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
然而,签约仅仅1个月,公司就向胡秀贤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他违反公司反性骚扰政策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日期为2018年2月2日。
“我是一个很坦率的人,有什么说什么,有些话仅因为我们价值观不同。大家都是成年人,说一些事情都是开玩笑,我觉得没有什么。可能有些同事比较保守,但我认为这是大家价值观不同而已,没有什么大的对错。”胡秀贤认为自己不存在任何违反公司政策的行为,公司的解除决定违法,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胡秀贤说,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未支付他第三笔“特别留才奖金”5,000美元(折合人民币33,723.50元)和“目标奖金”124,293.60元。
女同事:这样的玩笑让我们不舒服
对于胡秀贤的说法,公司并不认可。
公司表示,该公司告制定的《员工手册》明确规定性骚扰行为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法律规定的行为,该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最后书面改进通知或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018年1月9日胡秀贤带领被告销售团队至南京共享服务中心与集团客服及物流团队初次接洽及对接工作,当天中午,胡秀贤及其销售团队与集团物流和客服团队共进工作午餐,他在午餐期间谈论了在座客服及物流团队女同事的婚姻状况,而且让大家做“找老公”游戏,还多次使用不当的性暗示言语冒犯女同事,甚至损害女同事的声誉,其言行严重违反公司的性骚扰政策。
公司因此根据规章制度规定,合法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不需支付赔偿金。公司也从未承诺过支付胡秀贤留才奖金,也不应当支付他年度奖金。
公司的说法,也得到了当时参加了那次午餐会的多名女同事的印证。小美表示,“午餐期间胡秀贤挨个询问在座的女同事的婚恋情况、初恋是谁,他提到初恋大多是渣男,问我们的初恋是不是渣男,同时要求在座的同事玩一个游戏,说是和以前单位的同事玩过的游戏,让在座的女性挑选他团队中一个男生做老公。”小美说,“这样的对话让我们都感觉很不舒服,特别是在得知我们苏州分公司的一名女员工需要在南京留宿一晚,胡秀贤的言语让人感觉是暗示所有的男生,可能包括他在内,都可以去那个女孩的房间。”
公司:对于性骚扰“零容忍”
这样的工作午餐会在一片尴尬中结束,之后一封关于胡秀贤性骚扰的匿名举报信被送到了公司高层手中。
公司法务总监找到了胡秀贤进行核实,胡秀贤对大部分事实予以承认,表示找老公游戏是开玩笑的,但是对女同事留宿南京、他声称要去其房间一事予以否认。之后,公司又对参加午餐会的多名员工进行了询问调查。
最终公司调查后认为,2018年1月9日胡秀贤有严重违纪行为,此外还在多次其他工作场合对同事体貌进行猥亵评价,臆测同事私生活,严重违反公司性骚扰政策,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通知其解约。
法院:违反员工手册,解约合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案中,公司以胡秀贤违反公司制定的反性骚扰政策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就此提供了胡秀贤存在严重违纪事实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的相应证据。虽然胡秀贤对于出庭作证的原同事的证言的真实性未予认可,但因上述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可以证明胡秀贤于2018年1月9日午餐期间存在《员工手册》中“性骚扰的表现”中列举的“针对性别的不得体的玩笑或戏谑”等行为,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无不当,该解除行为合法。
胡秀贤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法庭不予支持。对于第三笔留才奖金和年度奖金的诉讼请求,亦无证据证明公司同意或承诺支付该两部分费用,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胡秀贤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