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大家都说罂粟果是不能放的,吃了以后会上瘾的,但是我自己小时候就吃,感觉也不会上瘾,味道还会变的更加鲜美,所以我就抱着侥幸的心理把罂粟果放到了牛肉汤里,让自己的生意好一点。”老李连连摇头,后悔万分地说。
老李的老家在安徽淮南,早年间和妻子一起在洪合做横机生意。后来老李特意回家乡拜师学习了羊肉汤的做法。2019年5月,夫妻两人在洪合镇上开了一家淮南羊肉汤店。在夫妻两人的努力下,小店生意还算不错。为了能多增加点生意,2020年8月老李又开发了牛肉汤。
然而事业心强的老李却不甘于此。为了招揽更多客人,他动起了歪脑筋。想到自己小时候,老家的野地里面长了很多的罂粟果,自己家烧汤的时候会加一点罂粟果,味道会鲜很多。想到这里,他拨通了老父亲的电话。父亲果然存有一些从野地里摘来的罂粟果,于是,老李的父亲用袋子把正常的牛肉汤调料和罂粟果装一起,让不知情的外孙女小李带到了老李店里。
从2020年10月份开始,老李每次在牛肉汤里面放两到三颗罂粟果,中途也有几天忘记了,就没有放,一般都是早上起来往新烧牛肉汤里面放入罂粟果,就这样陆陆续续地卖带有罂粟果的牛肉汤。牛肉汤每天能卖大概30到40碗左右,平均算下来一天牛肉汤的销售额大概是在450元左右。在加了罂粟果后大概销售了20天左右,一共销售额为8000元左右。店里的常客反映:“平时经常到老李家吃牛肉面、牛肉汤,价格实惠味道也蛮好的,吃多了也没有觉得什么不适。”
据老李陈述,在他的家乡罂粟果被叫做“大烟葫芦”。大烟葫芦的花十分鲜艳美丽,果实是一颗土黄色的圆圆的果子,果子上面有花凋谢以后留下的胡须一样的东西。自己小时候拉肚子了、头痛了,用大烟葫芦泡水喝就能马上好。小时候自己家煮汤的时候,也会加罂粟果,这样汤会有独特的香味。老李坦言,他知道放了罂粟果以后,人吃了以后可能会上瘾,但是他认为瘾头也不会很大,不会让人吃了他家牛肉汤以后一定要每天都来吃。
老李以为自己的谨慎小心能够让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然而还是东窗事发。2020年11月,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老李夫妻俩的羊肉汤店进行检查,在后厨牛肉汤锅内的料包中发现罂粟果3颗,在店面东侧小间内发现未使用的罂粟果26颗。二人可能涉嫌犯罪,当日将案件移送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依法查处。秀洲区公安分局于当日立案侦查。后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老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秀洲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秀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禁止被告人老李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据研究表明,人们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或其提取物的汤料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另外还会造成注意力和记忆力功能衰退,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出现内分泌失调甚至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
罂粟再美,美不过生命之花。诱惑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原本老李夫妻俩在自己的努力下,店里本就经营的不错,但为了招揽更多生意,抱有侥幸心理,突破了合法经营的底线,最终让自己面临牢狱之灾。老李的案例值得大家深思,做生意要合法合理经营,更要为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