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法院审理一起男子冒充“富二代”,诈骗两名女性共计71万余元的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5万元。
案情简介
2018年至2019年间,37岁的高某虚构自己是“富二代”,自称家中开厂,经济条件优渥,与57岁的陈某发展成情人关系。但相处一段时间后,这位家境丰厚,出手大方的男友竟开口向女友借钱,他给出的理由是家中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了让自己的谎言更加可信,高某甚至让他人冒充其父母一起演戏,先后从陈某处骗取63万余元,用于赌博及个人挥霍。2020年间,高某故技重施,又从被害人王某处骗取7万余元,骗来的钱同样成为了高某的赌资,被挥霍一空。
法院判决
秀洲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1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有同种刑事处罚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秀洲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5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近年来,打着婚恋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许多人一时被花言巧语与“糖衣炮弹”所迷惑,盲目信任他人。法官在此提醒,寻找真爱的道路并非总是一帆风顺,一定要保持警惕、理智判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核实对方真实身份背景,更要谨慎处置个人财物,切忌因感情冲动而盲目相信他人的片面之词,错付真心,掉入以“爱”为名的“陷阱”。
若不慎上当受骗,请及时固定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