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决方法
劳动者在入职之时应注意收集自身已经提供劳动的证据:如入职通知,或者单位填的入职表,单位的考勤记录,工资清单等,证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事实以及建立的时间。待产生争议或劳动关系解除时主张权利。
在入职后,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可通过书面辞职报告的形式列写原因并提出辞职。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温馨提醒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需注意:
1、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了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防止日后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调岗和变更工作地点。
3、了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确保自己定额内及定额外的劳动均可获得法定对价。
4、了解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防止日后在劳动报酬、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等方面,陷入举证不利。
5、了解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对已有或潜在人身危险及风险有足够把握。
6、了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