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在员工试用期“乱来”,以为在试用期就可以任意开除员工、少给工资,甚至连假期都可以随意剥夺。
殊不知,这已经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相关法律。
可要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转正后方能享有假期,那这样也违法吗?
试用期员工无假期?
2008年8月,黄山一家宾馆招了一名水电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并约定试用期无假期。
因为每年4月到10月是旅游旺季,宾馆规定每月4个休息日都要加班。
14年年底的时候,这名水电工向宾馆提了辞职,宾馆方面也同意了。
但因为这名水电工近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日工资应为183.9元,而宾馆方面将其休息日加班工资计为53元。
因此,这名员工以试用期期间宾馆未发放加班工资为由,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宾馆向其支付未发放的加班工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在宾馆工作期间,双方建立了劳动合同法律关系,该员工诉求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未发放的相关休息日加班费,因其未能举证证明相关的加班事实,不予支持。
宾馆方面依据相关规章制度确定员工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计发基数为53元,未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定公司发放的加班费合理合法,对于该员工要求的加班费不予支持。
实操建议
从上述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企业会限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福利待遇,这就很容易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知道,即使员工在试用期,也依法享有以下假期:
婚假
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休婚假是属于员工的权利之一。
故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领证的,试用期员工也可以享受婚假,即便是再婚者也享受法定婚假待遇。
若企业为了避免影响试用期的考察时间,也可以沟通让员工延后在转正后再休婚假。
产假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一般来说,试用期会休产假一般是意外怀孕终止妊娠的怀孕女员工休的流产假情形,企业不得拒绝其休产假。
陪产假
陪产假是法律赋予依法领证结婚且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男职工在其配偶产假期间进行陪护照料的法定假期。
只有依法领证且合法生育的情况下才能享有假期,且**必须在其配偶产假期间休。**
因此,试用期内是否给予陪产假可以具体看是否符合休假的前提条件,若符合,则企业不得拒绝。
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若劳动者符合享有年休假资格的情形的,那么即便是新入职员工也可在新用人单位享有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
因此,企业可以了解新入职员工此前的连续工作经历并要求对方提交相关证明,比如此前单位的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资料判断。
若符合年休假资格后入职本单位的,则试用期内可折算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来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