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需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看到这里,可能有些人就有这么一个疑惑:
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是针对普通员工,公司高管也要签吗?不签会怎么样?要知道,每年都有很多公司因为没有注重这方面的问题,栽了大跟头!
但,凡事总有例外!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胜诉的例子也不是没有,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未签劳动合同,高管败诉?
13年8月,北京一家公司从竞争对手那挖来了一位职业经理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行政人事主管。
工作一年后,这名高管选择了离职,还在离职后不久,却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就因为公司当时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于是就心怀不满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但这名高管最终还是败诉了。
有人就疑问了:明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什么还会败诉?
对此,法院给出了解释:
该高管兼任公司行政人事主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其工作职责范围之内,该高管应承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此之外,该高管未能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公司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对该高管的诉讼申请不予支持。
当然,大家也不要心存侥幸!
该签的合同也还是要签,不然就会跟下面这家公司一样的情况。
老板介绍的员工
不签劳动合同没事吗?
这家外贸公司有名新员工,是通过老板的关系进来的。
刚进来的时候,人事要与他签劳动合同,被他就找理由推辞了。
之后人事多次找他签订,但因为该员工对劳动合同内容不满,没有选择签订,这件事也就一拖再拖。
在工作了段时间后,因为该员工不符合岗位需求,公司就想与他解除劳动关系。
但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还跟老板有关系,这就让人事很头疼。
于是这名人事就找到我们,让我们帮忙出主意,我们就给他提了以下建议:
首先查找相关证据,证明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公司有将劳动合同给他要求完成签约,并证明劳动合同内容不违法。
其次,就劳动合同问题进行沟通,并做好相应证据保存,如录像、录音等。
确认完相应事项后,应就其不能胜任工作的事项进行沟通,要求其尽快改正,否则将予以调岗。
最后,由老板出面与其进行协商。
好在这名员工也知道自己能力不行,同意协商解决,在协商过后,双方补签了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
实操建议
好在以上这两个案例都是有惊无险,但不是所有劳动纠纷都可以完美解决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还是很大的,毕竟胜诉的公司极少。所以,我们在这就给大家提几点建议:
No.1
企业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一定要通知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No.2
特殊岗位的员工应该在入职后第一时间签署岗位职责书,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范围;
No.3
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应具有相应的合理公平原则;
No.4
若是员工未按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No.5
若遇到员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可以根据员工的岗位特点及工作职责(工作职责如包括负责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招聘人员、绩效考核及保管合同等内容),确定是否支付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