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后发现20多名空气员工:人力虚构员工冒领百万工资!?

2022年04月25日16:50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近日,江苏昆山一企业申请复工,在统计员工信息时,发现20多名“空气”员工。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一人事员工,不满自己收入低微,伙同他人自2017年开始,就以虚构员工的方式,冒领工资100多万元。

  2月,江苏昆山市的部分厂企公司开始陆续复工复产。全市公安机关前置介入,在员工涉疫风险防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给予服务保障和指导支持。位于昆山淀山湖的一家民营企业递交了复工申请,公安机关要求复工企业如实提供员工的身份信息,制作进出厂区的出入证。企业迅速落实了相关要求,公安机关也会同厂企保安严格执行人证核查等制度。然而在人事资料核查过程时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企业在职的人员总共是应该有180多人,其中有二十几个人联系不上,没有办法确定准确的电话信息和户籍资料,也联系不到人。

  这20多名“空气”员工,每月都会按时领取工资和加班费等津贴8万元左右。警方判断,这是公司内部有人在造假,不断侵吞公司的资产。于是,警方展开调查。

  公司员工的花名册主要是由人事部门徐某负责整理制作,徐某自2013年进入公司后,一直负责人事、考勤等相关事务,为人比较老实、朴素,工作上也算认真负责,所以公司领导对她比较信任。但是警方调查后发现。徐某的家庭条件一般,平时在公司的工资也不高,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却非常的阔气,这样的消费能力与她的工资水平是明显不符的。

  在确认徐某嫌疑的同时,警方还发现:根据企业的制度流程,从人事部门制定员工花名册到工资、津贴最终发放到位,这中间还涉及到生产车间、财务、行政等多个部门。徐某很可能有同伙。警方直接将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面对诸多的疑问,徐某无言以对,最终不得不承认了自己伪造花名册,并利用“空气员工”非法敛财的犯罪事实,生产车间的班组长王某是她的同伙。警方马上前往公司宿舍对王某实施抓捕。到案时他百般抵赖,但民警随后从他的随身物品中查获了10多张工资卡,姓名和密码都写在卡片背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无话可说。警方初步确认王某和徐某自2017年开始,就以虚构员工的方式不断侵吞公司的资产,累计冒领工资100多万元。

  案发后,企业及时对管理上暴露出来的漏洞进行修补,将考勤系统和薪资系统拆分并落实不同的员工负责,达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效果,同时将原有的指纹签到系统更换成人脸识别系统,有效避免了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目前,王某和徐某陆续退还了100多万元赃款。

  问题来了

  假如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那企业能否单方面开除该员工呢?

  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

  我们一起往下看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当有员工存在以上列举的情形时企业是可以根据该法条来执行噢!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劳动法案例知识排行榜
劳动法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