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交流平台发表过激言论,公司可以对员工处分吗?答案肯定是可以的,公司可以以员工在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为由,对员工作处分。
可以作什么处分呢?有伙伴会问,公司能否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呢?答案是不可以的,这种还不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可以给员工其他处分,比如警告、记过。
如果对员工进行违纪谈话,但员工拒绝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处罚是否有效呢?有客观事实存在,则是有效的,就算没有员工签名。
当然,处分员工要有制度的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公司对员工作出的处分决定要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制度要进行过集体讨论并征询员工代表意见,且已下发通知并向员工进行了公示。
为确保员工知道公司制度,可以在《劳动合同书》约定,“双方确认,上述规章制度及其更新改版的公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承诺负有随时阅读和关注甲方通过各种途径公布的各种规章制度与通知,认真学习、熟知并自觉遵守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之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这样按照《劳动合同书》的约定,员工要自觉学习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还有一个问题,公司能否给员工停岗学习处理?答案是可以,当然不要忘记,停岗也是要正常发工资。如果员工不参加停岗学习,公司可以以员工连续旷工为由,给予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分,在解除前,公司要先向工会委员会发出《关于解除与员工劳动关系的通知》。工会同意后,再作《关于给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通报》,以短信形式及邮寄形式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