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疫情想自行居家隔离,公司要求复工但当事人怕返程旅途感染,申请异地延期返岗的,工资怎么给?员工的担心我们也理解,但是不到办公室没法保证质效,公司也损失很大,可以强制让他回来复工吗?
律师:
您好如果员工本身客观上不存在复工的障碍,如不属于在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而且其所在地区也不处于交通关停状态,仅是因主观上担心返程途中被感染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复工。当然,公司要求员工返岗必须具备复工的条件。在员工不存在客观障碍且公司具备复工条件的情况下,员工仍申请异地延期返岗,公司可以不予批准。在公司未批准员工申请后,如员工仍不返程,公司可根据规章制度规定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并可以不发放期间的工资。
人民检察院:
首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规定,在其隔离治疗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其次,根据有关规定,在不违反人民政府强制要求的情况下,复工时间属于用人单位决定事项,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
如果公司的复工时间是在政府规定的复工时间以后,那就没有违反政府强制性规定,也就是不算强制复工。因此,复工时间应依据劳动法规定,属于用人单位自主决定范围。综上,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复工时间,合理要求员工按时复工,而不能随意要求员工复工,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