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妇女筑起家暴“防护网”

2022年04月26日14:09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南川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妇女筑起家暴“防护网”

 
  南川法院依法为一名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妇女筑起家暴“防护网”,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促进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李某(女方)与杨某(男方)在网上相识相恋并于2016年在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时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杨某经常对李某进行谩骂恐吓,甚至拳打脚踢,李某曾多次报警处理。后杨某因吸贩毒品被判入狱,即将刑满释放。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南川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杨某离婚。
 
  李某害怕杨某出狱后再次对其进行暴力伤害,遂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同时提供了完整有效的家暴证据。承办法官任艺敏在收到李某申请后,充分认识到杨某即将刑满释放,李某仍面临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遂及时核实证据,快速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送达至双方当事人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协助保护令落实生效。
 
  杨某出狱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杨某进行了严厉的训诫,明确告知其不能再继续实施有损李某人身健康的行为,并告诫杨某若继续实施暴力伤害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劝解双方当事人夫妻之间应互相关爱、和睦共处,即使感情破裂也应心平气和的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承办法官循循善诱的开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打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杨某也诚恳的向李某道歉,并承诺不再骚扰、伤害李某。
 
  重庆相关律师指出:家庭暴力严重损害了妇女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更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妇女要彻底摆脱家庭暴力的枷锁,必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要及时报警、就医并向社区居委会等职能部门求助,保存各种能证明家暴行为和伤害后果的证据,以便人民法院及时核实,快速裁定,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受害者“护身符”,施暴者的“紧箍咒”,我院将继续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筑牢“防护网”,“釜底抽薪”彻底化解矛盾,帮助受害者彻底摆脱家庭暴力,让妇女远离家庭暴力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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