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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酒后滋事,重庆武隆一男子被判刑

2022年04月26日14:4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多次酒后滋事,重庆武隆一男子被判刑

 
  陈某多次酒后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近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陈某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12日,陈某酒后在武隆城区某公厕外,随意殴打邵某,并将其手机摔坏;同年6月1日,陈某酒后在武隆城区某足浴馆大厅,随意殴打王某,并让其下跪认错,后将王某下跪认错视频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同年6月6日,陈某酒后在武隆城区某酒吧大厅对袁某进行搂抱和骚扰,被酒吧保安发现后制止,陈某便追打酒吧保安和杨某、黄某等人,并砸坏了酒吧的电话、玻璃垃圾桶、花盆等物品。法院认为,陈某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重庆律师提醒,不管是否喝酒,法律底线不能触碰,醉酒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仍应接受法律制裁,借着酒劲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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