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法院快速调解拆迁房屋共有分割案
近日,津南法院双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案件,使原本可能需要数月才能解决的诉讼纠纷迅速得到实质化解,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黄一某、董某某、黄二某与被告黄三某、黄四某系亲属关系,因拆迁、继承等问题,双方经历数次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位于双港镇某房产中,黄一某、董某某、黄二某占19.77平方米份额,后黄一某、董某某、黄二某诉请将涉案房屋分割。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董世龙与双方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沟通,耐心了解各方想法。据了解,双方积怨已久,矛盾较深,经村委会调解不成后,又历经数次诉讼,亲情关系已经降至冰点,矛盾一触即发,案件调解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虽然该案相关情况均已经由生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关于共有物分割的规定也非常明确,但径直判决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也将给后续的执行工作带来较大压力。由于涉案房产不宜分割,只能折价后按共有人共有比例分割折价款,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房屋折价款,需要评估公司有偿评估,相关费用由各方当事人承担。再之,如果就谁占有房屋、谁出折价款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需要经过公开拍卖方式将涉案房屋变现,且拍卖也可能出现无人竞买最终流拍的结果。双方可能经历漫长的诉讼、执行程序,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最终也无法实现诉讼目的。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天津律师耐心系统讲解案件可能出现的上述几种结果,让当事人充分考虑自身及案件情况,尽量通过和解途径解决。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协调,他们终于达成协议:房产归二被告所有,二被告给三原告折价款18万元。目前该案中所涉房屋已实现过户登记,房屋款项也已交付,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