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濒危野生动物一男子获刑六个月
“出一只鹦鹉,很珍贵,一万三带走,不议价!”
“我要了,在哪儿交易?”
通过贴吧里的一条交易帖,一只珍贵的野生动物就这样被交易成功。但是,等待买方和卖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事情是这样的,被告杨某从别人手里买来了一只鹦鹉,这只鹦鹉是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白凤头鹦鹉。2019年5月,杨某想将这只鹦鹉出售,于是登录了贴吧,发布了售卖鹦鹉的帖子。紧接着就有人前来咨询,杨某迅速联系上了买家,两人约定在附近商场的门口进行交易。很快,两人如约在商场门口见面了。杨某借用别人的POS机刷走了买家一万三千元,完成交易。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请求追究杨某刑事责任、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三千元的同时,要求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红桥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非法出售,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杨某的行为对生物多样性、完整性造成损害,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应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鉴于杨某是自动投案并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最终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天津律师提醒:濒危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员,需要人类的保护和关爱,因此,在出售和购买动物时,要提前了解所购买的物种是否允许个人饲养,还要清楚动物的来源是否合法,防止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