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在何种情形下,仲裁员会被解聘?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六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解聘:(一)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二)在聘期内因工作岗位变动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履行仲裁员职责的;(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四)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履行仲裁员职责的;(五)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回答
条文释义
上述法条是关于仲裁员被解聘的规定。
聘期届满不再续聘
仲裁员聘期一般为五年。期满后,仲裁委员会结合仲裁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工作作风、遵纪守法等考核情况、调解仲裁工作需要,有权决定续聘,或不再续聘并予以解聘。因期满解聘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员聘期届满前及时研究,解聘决定应当在期满之前作出。
在聘期内因工作岗位变动或者其他原因
不再履行仲裁员职责的
仲裁员在聘期内不再履行仲裁员职责的情况主要包括:
工作岗位变动,无法继续履行仲裁员职责的
因身体原因不能再履行仲裁员职责的
主动提出不再履行仲裁员职责
其他不能履行仲裁员职责的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及时作出解聘决定。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仲裁员不符合所在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员的基本要求,不适合继续从事仲裁员工作,因此,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解聘。对因年度考核不合格解聘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考核决定生效后及时作出。
因违纪、违法犯罪
不能继续履行仲裁员职责的
仲裁员如果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导致无法履行仲裁员职责的,应对其予以解聘。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是前提条件,不能继续履行仲裁员职责是后果限定。
违法指的是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犯罪指的是从事《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并被追究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规定;违纪指的是仲裁员违反党的纪律、行政纪律、仲裁员纪律或者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纪律要求。
因为违纪、违法是个非常宽泛的范畴,上述法条又对解聘增加了限制性条件——不能履行仲裁员职责,强化了仲裁委员对仲裁员员管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以上四项仅列举了最常见的解聘条款,本款为兜底条款。其他应当解聘的条件主要涵盖如下几种类型:
仲裁员不再具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仲裁员在聘期内,存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对待当事人态度恶劣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存在多次违反仲裁员义务、屡教不改等行为的
解聘决定
仲裁委员会解聘仲裁员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仲裁员,仲裁委员会解聘决定未作出前,仲裁员不得停止履行职责,仲裁委员会也不得限制仲裁员行使权利。决定作出后,仲裁员不得再以仲裁员的身份从事仲裁活动。仲裁员收到解聘决定后,应当办理工作及相关证件、徽章等移交。
法条链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