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相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延长假期、推迟复工、对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一系列举措有力应对疫情。
同时,公众也关心背后的法律问题。比如,因公感染病毒是否认定工伤、企业停产停工后工资如何计算,等等。
提问者1
上班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算工伤吗?
答: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提问者2
因密切接触感染者被隔离不能上班,企业能辞退吗?
答: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离者,用人单位需给予必要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支付劳动者必要的劳动报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上班的(如交通中断),企业应当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假期,企业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来支付。
提问者3
企业停产停工了,工资怎么算?
答:如果企业因疫情原因停产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关规定,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人社部门在特殊时期应当放松批准企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以应对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同时尽可能避免上下班高峰,减少人员高度聚集,降低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