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通常所说的“辞职”是对员工主动要求离职的一种习惯性称呼,劳动法律中的标准用词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后悔
01
辞职原因没分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该员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有经济补偿金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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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经济补偿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应发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从这一解释可以看出,计算经济补偿金应当是按照“应得工资计算”,即大家通常理解的“应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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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一走了之,要承担赔偿
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单位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则提前三天)向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告知单位自己要辞职,已经是法律对于劳动者离职的最低要求。劳动法小宝不建议劳动者违反此规定。如果小王的离职对于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员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离职手续和劳动关系没看清如果员工不告知原单位,也不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致使原单位业务受影响严重,单位有权向员工进行索赔。劳动合同也是跳槽时需要注意的“风险点”之一。无论是主动跳槽还是被动跳槽,一定要留意劳动关系中的法律风险,例如办理离职前一定要查明自己的劳动合同情况,确认合同中规定的合法权益和待遇不受侵害,避免因合同等问题产生劳动纠纷,甚至产生经济等方面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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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轻信老板空头承诺
劳动者在签合同时不能留空白,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否则离职后引发纠纷时经常会处在无法举证的被动地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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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公司拒收“辞职”通知书,走不了
为了举证的需要,建议使用书面方式通知。如果公司不签收,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被迫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合同通知书”或“被迫辞职通知书”,即使公司拒签EMS,您亦可凭邮政局的退件凭条证明您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系公司拒签。注意:不宜使用民营快递公司快递文件,建议使用EMS,这不是为EMS做广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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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辞职后医保问题没弄清
辞职后医保怎么续缴劳动者一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次月起,停止其享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需要继续参加医疗保险的,须按规定补缴:中断缴费3个月(以月度计)以内补缴到账的,从补缴后次月起恢复相应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再补缴视同首次缴费,需自补缴医疗保险费须连续按月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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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辞职没有用完调休,无补偿
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时,未想到及时使用调休,其责任不在公司。故员工要求公司再以200%的标准支付其加班工资,缺乏合理性,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不以认可的。
所以,劳动者因加班而拿到调休单不可以就此认为就拿到了尚方宝剑,200%的工资已入囊中。劳动者在拿到调休单时应当留意一下调休单的使用说明,有效期等。以免调休单失效而使原本应有的权益因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失去,拿这一大叠调休单“秋后算账”的方法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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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提前离职一般没有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和新进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