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说员工是自动离职,员工说是被单位辞退,单位要赔偿员工吗?
单位说员工是自动离职,员工说是被单位辞退,但双方都没有证据,单位要赔偿员工吗?首先,这种是否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呢?答案肯定不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是指公司解除,员工认为公司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要能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按照上述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中,除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外,其他情形应当按照一般举证规则分配举证责任。
员工认为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即双方之间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发生了变更,其应当对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如果员工除了口头陈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公司有解除,则认定公司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不是违法解除,单位不用支付赔偿金,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答案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自动不再去公司上班,可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应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印发的联席会议纪要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但用人单位主张是劳动者自动离职的,由用人单位就该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承担不利后果。
公司要提交证据证明员工是自动离职,则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什么算证据呢?比如对员工的行为采取诸如考勤记旷工、通知其上班等措施,否则应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