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要做三件事,才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1、要有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
这点是许多单位没有做到位,有伙伴会提问,要提交什么证据,比如《调查询问笔录》(要有员工签名)、现场图片、录音光盘等,用以证明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这样公司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才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要有制度,并且制度经过民主程序
公司的制度要有规定,什么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另外要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已经通过民主程序,比如《公司关于奖惩制度的请示》《公司内文呈批单》、《领取文件签收表》、公示照片、《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书》《职工代表签到表》等,用以证明奖罚规定经过合法程序制定且已公示。
3、解除通知书要送达员工
不要默默无闻公司自己知道,而员工不知道,比如有些公司直接在公告栏发布解除通知,这种操作是存在风险的。最好让员工签收解除通知,不签收可以快递给员工。
当然如果员工去仲裁,说员工解除合法,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这可以证明对于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的事实俱已知悉,否则员工并无理由提起该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