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提辞职了
老板开出好价钱挽留
是走还是留呢?
走,不仅要适应新环境,内心还觉得对不起上司的挽留。
留,又觉得开弓没有回头箭,领导可能只是惺惺作态,没找到合适的人选罢了。
面对“加薪挽留”时的不知所措,表面上是不知道如何对比这两种选择的优劣,实际上却是由我们心理因素及思维局限导致的。我们可以通过自问的方式,把焦点转移回目的本身:
“我是否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
“我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我当前遇到的问题是什么?”
通过三个自问,让自己的内心恢复平静,避免主观臆断产生的情绪让我们做出错误的决策。
虽说离职与否要考虑的因素很多
但若真要辞职
您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
未提前30日提交辞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也指出: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岗位涉及国家机密
提前30日提交辞呈也不能一走了之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针对一般岗位的劳动者而言,对处于特殊岗位或基于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劳动者,如要离职,则必须遵守特别规定。
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其中的“脱密期管理”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从辞职、就业、出境等方面,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采取限制措施。脱密期自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期限根据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来确定。
约定过服务期限
提前辞职须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使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必须支付违约金: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三)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四)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