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员工休息日参加培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2022年05月18日15:56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案情回顾】

  2012年3月5日,刘强在飞迅公司担任售后服务工作。在职期间,公司在休息日安排刘强进行岗位培训共计25天。2013年2月12日,刘强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在职期间休息日加班费。在仲裁委作出支持刘强主张的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公司安排员工休息日参加培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虽主张刘强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技术培训,但根据双方签订的《员工培训合同》中的内容能够认定该培训系公司指派刘强参加。故法院最终采信刘强关于公司利用周末时间安排其加班培训的主张,最终判决公司应当支付刘强在职期间休息日加班费。

  【法律分析】

  不管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下班后或休息日干什么,加班也好、值班也好、培训也好,都是占用员工休息时间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周末培训是单位主导并安排的,员工必须参加,应当按照加班计算。如果用人单位利用周末时间为员工提供培训的机会,通过外聘讲师或者内部邀请资深员工提供培训,用人单位对是否参加培训并无强制性要求,员工参加培训的,一般不视为加班。

  本案中,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是自愿参加培训,但劳动者提供的《培训协议》却载明是用人单位指定劳动者参加的,属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培训,也即属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应当视为加班。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110148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img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劳动法案例知识排行榜
劳动法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