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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马炳超律师讲解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2022年06月22日10:54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山东青岛马炳超律师讲解劳动纠纷相关法律问题

  职工因为工伤事故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那么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多少?山东青岛马炳超律师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二)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三)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2022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21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22年度标准为35128元×20=702560元。

  二、工亡的认定

  认定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不得认定工亡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工亡赔偿金有哪些

  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计算方法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马炳超律师

  手机号码:13156261360

  执业证号:13702201610750072

  执业机构:山东聚泉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银行保险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公司法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1号2号楼2单元702室

  邮箱:122284265 qq.com

  马炳超

  (打电话给我时,一定说明从法帮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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