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找工作的时候会因“头秃”被拒之门外?近日,成都某公司在招聘前台时,明确要求求职者需“头发浓密”,引发网友热议。工作经验不足可以积累,能力不够可以历练,但因发量稀疏被淘汰出局,求职者未免太委屈。
其实,该公司要求求职者需“头发浓密”的招聘制度已经涉嫌就业歧视,违反了劳动法等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学习方式、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