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规定一方为受益人,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均等分割;受益人是子女的,不得分割,离婚时,子女未成年的,由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监护的权利;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受益人为自己、对方、受益人的,可以选择退保、共同分割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帮说法:
《民法典》第1065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保险产品在离婚分割时,如果是婚内财产购买的产品,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或者认定的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就属于个人财产。另外,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婚生子女作为受益人,保险一般不予分割,保险与孩子共同归由一方。
网友评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子女投保人身保险获得的保险金,应当专属于子女所有。夫妻离婚时,如果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合同尚处于保险有效期内的,因为保险的最终受益人是子女,所以该保险应当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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