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因为邱先生欠了外债,前妻怕影响事业因此提出了“离婚不离家”的想法,随后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并约定房和车给前妻蔡女士。但离婚之后蔡女士有了新男友,所以邱先生因为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就想要回离婚后给蔡女士的钱,以及把房子过户在女儿名下。
那么邱先生能不能要回给蔡女士的钱和房产呢?
答案是不能。因为给蔡女士钱和房子都是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的,而且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就生效了,既然生效双方就应当履行;至于双方关于假离婚的约定,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约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约定。所以邱先生并不能以假离婚变真离婚为由要求蔡女士返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