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了7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其中的标的既包括相同商标(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相同与读音相同)专用权,也包括类似商标(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读音或含义等要素大体相同)专用权。
《商标法》还明确,申请人收到注册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不能代表其享有商标权,也就是说,在未拿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的前提下,使用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均属侵权违法。
《商标法》,依危害程度,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将被处以25万元至违法金额一倍以上和三倍以下的罚款,为策应保护知识产权升级的需要,应进一步加大违规成本。与此同时,加快商标注册申请的智能化脚步,通过严密与快捷的技术比对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封死在申请端口。参照核心商标10年的保护期,边缘商标的保护期不妨适当延长至5年。为防止稀缺商标资源的闲置,可通过减免税收、技术补贴及奖励等手段鼓励商标持有者在商标二级市场交易性转让。
《商标法》对注册为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了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为了让商标获得更坚硬和更持久的铠甲,企业当尽可能充分利用申请注册驰名商标这一策略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