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律师点评:
法院正常送达传票后,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再次传唤,如经两次以上正常传唤程序,被告无正当理由仍然拒到庭的,如果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强制到庭。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缺席判决。但在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拘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的必须到庭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法帮说法:
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较多,有些人甚至错误的认为,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就无法判决离婚。因此对于拒不到庭的被告,只要原告提供了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充分证据,法院也会依据证据做出离婚判决。
网友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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