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律师点评:
1、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分。
相关法规: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接受赠与时,应由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父母代理或者经其父母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接受赠与这类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帮说法: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全款购房,将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或代签购房预售合同的,通常可认为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处分,将其赠与未成年子女,且不需要未成年子女作出接受的明确意思表示,赠与关系即可成立,未成年子女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网友评论:
虽然父母离婚时无权处分该房产,但父母离婚后,父母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在孩子名下的房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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