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律师点评:
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扶养义务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帮说法:
父母去世后,成年兄、姐承担扶养责任的前置条件是其具有负担能力,即兄、姐的收入在维持自己及第一顺序的法定扶养义务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的合理生活需要后,还有扶养弟、妹的经济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都难以维系,或者仅仅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也不应当强制要求其扶养未成年弟、妹。
网友评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系法定义务,若抚养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抚养权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遗弃被扶养人情节恶劣的,还有可能会被追究遗弃罪的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
如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拨打:4000 110 148或联系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