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一种,允许纳税人将固定资产买价中的税额,在固定资产购入时就一次全部扣除。因此,实行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就整个社会来说,实际上对全部生产资料都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的证税对象仅限于消费资料。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个税种。从理论上分析,增值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从税收征管实际看,增值额是指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扣除法定外购项目金额之后的余额。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包括年度折旧)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中抵扣,由于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称作“生产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外购物质资料价值以及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税款的一种增值税。也就是说,厂商的资本投入品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