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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冷暴力是否属于家庭暴力,能否因冷暴力而提出离婚?

2022年07月08日10:01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山东律师点评:

家庭冷暴力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可以离婚。因为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冷暴力也属于精神上的家庭暴力,离婚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两种方式离婚。冷暴力只要造成了双方确实感情破裂,法院将会判处离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帮说法:

冷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可以作为离婚的原因。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多发生于高学历,高收入,高职位的白领,知识分子家庭。家庭冷暴力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可以离婚,而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家庭冷暴力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是离婚的条件之一,如果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离婚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受家庭冷暴力的实质伤害而不得不提起离婚诉讼,应受法律保护。对这种伤害行为默认,不符合法治社会要求,故法院应对此提供司法救济。若实施家庭冷暴力给另一方造成实质伤害,法院应准予离婚。

网友评论:

民法典规定,家庭冷暴力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可以离婚。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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