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梁俊景律师讲解房产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在出现有夫妻分居的情况时,即使分居两地也是需要进行感情维护的,这也是很多家庭最后支持不下去的原因,那么分居离婚孩子怎么判?浙江杭州梁俊景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分居离婚孩子怎么判
虽然分居并非法院判决离婚的必然条件,但它的确是离婚的推波助澜小助手。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分居,总算能够如愿以偿,成功离婚,那么孩子又该怎么办呢?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二)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三、离婚分居时间怎样取证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起诉要求离婚,在双方分居满两年而且经过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分居的时间可以通过这些东西取证,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生活辖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情况证明,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也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证实双方的实际分居时间。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通常一审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二审审限三个月,综合起来一个案件如果要走完一审到二审少则6个月,多则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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