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律师点评:
皮包公司违法。皮包公司就是没有固定资产、没有固定经营地点及定额人员,只提着皮包,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或集体,多挂有公司的名义,也叫皮包商。后来,皮包公司一词用来意指那些从事非法业务和欺诈活动的集团。
相关法规: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法帮说法:
皮包公司是违法的一种组织形式。他们的业务内容都是虚构的,不存在的真实的业务。类似我们平常所说的空壳公司。所以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我们并不承认皮包公司的合法性。
网友评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皮包公司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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