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点评:
一般来说,劳动者工作一天,可以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当天的工资。但有些企业会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即旷工一天实际上多扣员工其他两天正常工作日的工资,这样的做法其实是有违公平原则,缺乏法律依据的。
相关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帮说法:
劳动法没有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
网友评论:
旷工是指员工请假没有获得批准或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到岗上班的行为。对于旷工员工的处理方式,除了一般的行政处分与解除劳动合同之外,还有一些单位会采用扣工资的方式,但扣三天的工资显然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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