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会员大会的职权

2022年07月18日15:5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主席团主持。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监事;
  (五)决定会费收缴标准;
  (六)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
  (七)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但制定和修改章程以及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须经到会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会员大会每四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由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证券业协会有什么职责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证券业协会知识排行榜
证券业协会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