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电瓶车驾驶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就需要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进行赔偿,而电瓶车一般是没有购买保险的,所以由肇事者自己赔偿。如果肇事者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电瓶车驾驶者进行赔偿的,如果当事人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对肇事者财产执行,而受害人最好在起诉的时候,申请对肇事者财产进行保全,以便在执行阶段,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