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养证,说明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收养关系不成立,不需要进行解除。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没有登记则不成立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没有收养证,说明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收养关系不成立,不需要进行解除。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没有登记则不成立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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