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法律规定

2022年07月21日11:4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事实收养法律规定如下:如果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是事实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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