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2、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3、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4、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5、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注意事项:
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包括为购买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的注意事项、提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提交投标担保金的注意事项、资格审查环节的注意事项、开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退还投标担保金的流程、中标后施工时注意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