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点评:
邻居翻建的房子离自家太近,从而影响了其通风、采光甚至消防安全,这属于侵害他人相邻权。先与邻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通风、采光问题在《民法典》有专门的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法帮说法:
邻居建的房子挡住我家采光了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害。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
采光和日照。侵害他人相邻权的,受害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方排除对自己相邻权的妨害,拆除遮挡采光的部分。
网友评论:
邻居因改建房屋,妨碍原告通行、通风、采光,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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