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租赁。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租赁。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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