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王玉琳律师讲解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
对于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一般都是暴力犯罪或者是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故意杀人的犯罪。我国对于死刑有严格的死刑复核程序,一般死刑复核程序无误的情况下就可以执行死刑,那么死刑复核多久后执行死刑,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呼和浩特王玉琳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死刑复核程序多久执刑
一般需要在7日内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的,需要暂停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三、死刑复核的范围
审查、核实原审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事实。这一工作是核心的内容,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
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情节、后果以及危害程度;
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6、其它应当审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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