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2022年07月28日14:2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

 
  《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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