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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过渡费与安置费的区别

2022年07月28日14:5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一)房屋拆迁过渡费与安置费的区别如下:

 
  1、安置费
 
  (1)定义: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拆除的建筑面积给予安置,分为原地回迁安置与异地永迁安置两种情形。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时,做为拆迁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付给搬家费或临时搬迁安置费。
 
  (2)方式:针对拆迁实践中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高额利润,为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规划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差,甚至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情况,《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原地安置,另一种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对象: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
 
  (4)范围:拆迁户对于拆迁安置费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都很关心。一般来说,其内容含以下事项:
 
  ①搬迁补助费;
 
  ②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③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④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5)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2、过渡期补助费,是拆迁后对于被拆迁方给予的临时安置租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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