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消费者,首先要明白,签收商品并不是不可以退货的理由,如果说卖家告知你签收就不能退货那么对方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1)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2)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再无条件退货之列。
2、如果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退货。
3、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1)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2)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产生消费纠纷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等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