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程晓明律师讲解医疗事故相关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它的性质的作用比较特殊,由于受害者已然去世,所以医疗事故赔偿金并不是给予死者的,而更多的是对受害者的其他家庭成员的弥补和赔偿,它是为了填补受害者近亲属因受害者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甚至丧失。江西南昌程晓明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丧失,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应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赔偿金的受益人只能是死者的近亲属。
二、医疗事故死亡如何处理?
(一)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二)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三)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三、新生儿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六十周岁以上的限定,故婴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六)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七)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九)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十)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十一)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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