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点外卖退餐是谁的责任

2022年08月03日11:4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顾客点了外卖后退餐的,如果是顾客自己原因退的,由顾客承担责任,餐食是属于定作的消费品,不属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如果是由于外卖小哥送餐不及造成的,应该由外卖平台承担责任。如果是食品本身问题,由商家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消费者定作的;
 
  鲜活易腐的;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餐饮消费纠纷知识排行榜
餐饮消费纠纷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