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破产清算人员组成是否有员工代表

2022年08月03日15:2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工厂破产清算人员组成一般是没有员工代表的。实际上清算有二种情况:

 
  1、由公司自行终止经营清算;
 
  2、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清算。
 
  前者在解散事由出现的15日内由公司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都是无主管部门企业,都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机构。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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