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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赵哲律师讲解交通事故相关法律知识

2022年08月04日08:33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黑龙江牡丹江赵哲律师讲解交通事故相关法律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驾驶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很容易就会引起车祸的发生。那么开车意外撞死人会怎么判?黑龙江牡丹江赵哲律师整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开车意外撞死人会怎么判

  开车意外撞死人属于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形,如何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害后果而定,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有几下几种情形:第一种,死亡一人,负事故次要或同等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种,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三种,死亡二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第四种,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二、撞死人驾照吊销吗

  撞死人且构成犯罪的情形下,驾照会被吊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开车撞死人判刑吗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赵哲律师

手机号码: 13339436161

执业证号:12310201210857415

执业机构: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75号

邮箱: 2836812538 @qq.com

赵哲

 

(打电话给我时,一定说明从法帮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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