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

2022年08月04日15:0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安徽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知识排行榜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